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标准化、计量和认证局局长关于批准《生产的精制乙醇检验程序和向成品仓库转移的规定》的命令
关于批准《成品乙醇检验单和成品入库单》的规定的命令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司法部 2007 年 9 月 6 日注册 注册号 1714]
LexUz 评论
根据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司法部2019年10月16日№474-mh "关于从国家登记册中删除部门监管法律行为 "的命令(2019年10月16日№171-1号公告),该命令从国家登记册中删除。
根据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内阁 2007 年 7 月 31 日 "关于确保乙醇质量控制的补充措施 "的第 159 号决议,我命令: 1:
1. 根据附件*,批准 "关于乙醇生产证书和成品入库检验顺序的规定"。
* 附件以乌兹别克语提供。
2. 2. 本命令自在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司法部登记之日起十日后生效。
3. 3.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国家酒精监察局局长 A. Umarov. 乌马罗夫。
乌兹别克标准化、计量和认证局局长 R. BURIEV
г. 塔什干、
24 August 2007、
№ 214-К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法律汇编》,2007年,第35-36期,第37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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