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EAC获证产品的市场上EAC标签的使用规范 - 由海关联盟成员国根据有关技术法规共同制定,该法规由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和俄罗斯联邦的规定2010年11月18日共和国提出在技术法规规章规定,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调一致的政策协议。
这项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规则,海关联盟领土上统一使用的产品EAC标签的市场上的应用、形状、字体、和尺寸做了明确规定。
2.一般要求
EAC标志的施加建议,标志应该黏贴在产品标签/铭牌上,证明产品通过符合海关联盟EAC认证,确认产品符合了关税联盟的技术法规的要求,这项规定适用于所有产品。
3 EAC标志施加的图像说明
3.1。在市场上的使用或销售的获证产品,必须强制性使用EAC认证标签的施加具有以下图像(图1和图2):标志施加的图像3.说明
3.1。在市场上的EAC标志施加字体和要求根据以下图像(图1和图2):
图1 图2
EAC标志标签施加的图像 海关联盟各成员国的市场上的产品都必须强制性施加EAC标志。
3.2产品EAC标签施加的图片EAC是的字母“E”,“A”和“C”的组合,使用角度平面设计,具有相同的高度和宽度,是确切的比例的平方(图1)或反衬背景(图2)。
ЕАС расшифровывается как Евразийское соответствие (Eurasian Conformity) EAC代表欧亚(欧亚合格)。
3.3.制造商(供应商)都可以对获证产品施加EAC标签。
EAC标志底座大小应至少为5毫米。

EAC标志的矢量于按照3和4设计。
3.4. EAC标志单个施加处理可以以任何方式来执行,只要在产品的整个使用寿命周期内提供清晰和明确的图像即可。
4.EAC标志施加的应用
如果该产品已通过海关联盟认证机构所有相关海关联盟技术法规认证EAC证书/声明,制造商(分销商)合格获证的产品,应该为每个单品施加EAC标志。
5.1.产品EAC标志施加处理应在每个单品的包装或随附的文档上。
5.2产品在市场上施加的EAC标准图像颜色,相对应采用对比色。
5.3.单个产品的EA标志施加的产品位置(包装),以及认证产品的技术文件上。